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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来    源: 天主教沧州教区
 作    者: peter
 发表日期: 2021/6/30 10:27:56
 阅读次数: 1
 文章标题: 礼仪礼仪理论 → 礼仪与艺术(三)
 查看权限: 普通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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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仪与艺术(三)
 

三、如何美化我们的礼仪

礼仪的美是由多种因素的配合才能达到的,在多方面需要艺术的服务,今将礼仪的具体关系作一探讨,以便知道如何具体地去美化礼仪。

(一)美的场所(教堂)

教会的礼仪是一种团体行动,因此需要场地。宗徒时代还没有特设的教堂,教友们(因为是犹太人)仍继续到犹太人的会堂集会、祈祷、读经……,但是为其他礼仪,尤其是『分饼时』(弥撒),则在私人家里,由此而形成最早的“家庭圣堂”。

之后,教会传到当时的罗马帝国,地中海沿岸一带,遭到数世纪的迫害,地窟曾经成为主教和信徒们集会、举行礼仪的场所。艺术就在那里发挥建筑和装饰的本领,使那些地下小堂、壁龛,以及建立有殉道者墓上的祭台更为宽广而美观。西方的宗教艺术即在此首先发芽。

到君士旦丁时代,教会得到平安,由地下转为地上,开始建造礼仪集会用的大殿,以罗马人的住宅,民众公用的大厅,以及异教的寺庙等作为建筑的参考。固而有些外教的屋宇,经过适当的改造之后,变为基督徒的场所;有些庙宇也成为基督徒的圣堂。

在教堂建筑艺术演变的过程中,在不同的时代,不同的地区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圣堂。自从第四世纪中叶开始,宗教艺术发展为两个支派:东方有拜占庭式艺术,西方有罗马式艺术。

罗马式的教堂通常是与民众公用大厅相仿的建筑物。基督徒把它加以美化作为礼仪集会的场所。因此这种大厅后来就称为圣堂Ecclesia(就是集会的意思)。它的美在于建筑物高度、宽度、长度的和谐,内部装饰,墙壁、地板物细石镶嵌图象或壁画,圣堂内充足的光线等特点。罗马式的教堂表现出高深的宗教思想,令人沉思、默想宗教的真理。

以后到了中世纪时期逐渐由罗马式蜕化,而形成哥德式艺术,于是在欧洲许多地区有哥德式教堂出现。它的结构与装饰比较简化,屋顶的架构好似双手合什,指向天际,在向天主祈祷,屋顶上林立尖塔,也好象邀请人振翼高翔,飞向天乡。另一方面,彩色的玻璃窗,闪烁着燦烂的光辉,好象在歌颂天主的光荣,雕刻的石像,处处在宣扬天主的救恩史。整个教堂就是一册在静默中讲话的『要理问答』。

拜占庭教堂最初也采用西方大殿式(长方形)的图形。但是很快就演变成一种神学性的建筑,正方形与圆球形相互和谐的运用,而给予人一种宇宙的形象:圣堂的圆球形屋顶比作『至高之天』,稳固在其下面支持部分;它的拱廊代表世界四方。因此圣堂表现出天主创造的工程,但是她显示出天主的临在。

圣堂的建筑随着社会、文化、科技等的演变,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特点。特里腾大公会议后,教堂为大多数民众开放,在举行礼仪时刻以外,为信友讲授都教理,而有讲道台的设立;圣堂内部特别强调『大祭台』的重要性,而使大家都能看到,但仍然保存着其它许多小圣堂(小祭台);这时代的圣堂特别愿意庆祝天主的荣耀,以及诸圣人圣女的胜利,表现在祭台上的装饰、圣堂的圆形屋顶,以及天花板上的许多油画。图像上,大部分都是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。巴洛克式圣堂内多变的形式、线条,或各种色彩的光辉,使人有一种感觉:俗化的东西僭越了宗教艺术,但是它仍有一种宗教的主题:藉着圣堂令人窥见天上耶路撒冷的一些情景,使天堂反映在人间的圣堂内。

到了近代,所建的圣堂,一部分抄袭古代的格式,也有一部分纯属现代化的格式。圣堂演变的历史告诉我们决定建成一座教堂的主要原因有三:(1)有关圣堂性质的宗教或神学思想;(2)圣堂的用处或功能;(3)现代的建材与建筑艺术。

(一)圣堂不是普通的建筑,它是天主的居所,也是天主子民的聚会所;我们的教堂常常向人类讲论天主。“新订教堂奉献(祝圣)礼典”中指出教堂的主要意义:(1)象征基督:“基督藉自己的死与复活成为新约的真正而完美的圣殿,把得救的子民聚集在一起”(前言1)。这种思想古代已经有了,因此许多古老的教堂的图像采用十字形。(2)象征教会:“由活石所建成的天主的圣殿”(前言1)。教堂是“基督徒聚会的建筑物,在此听天主圣言,一起祈祷,领受圣事,举行感恩祭。”因此外文“教会”与“教堂”是一个字。(3)“旅途中教会的有形标记”,“天上教会的影像”(前言2),这也是古代对教堂所有的思想,而在建筑教堂时,把它表现在建筑、绘画……艺术上。

(二)圣堂是专为天主子民聚会,并为举行圣事、圣礼而建成的固定性建筑物(参阅前言2)。这是教堂与其他宗教庙宇所不同的一点。圣堂应对具备相当宽广的场地,以供一地的基督徒团体聚会之用,尤其为参与感恩祭及其他圣事之用。

(三)圣堂既非普通建筑物,自应在建筑艺术方面表现出来。建筑的图样、建筑物的外观、内部的设计与装饰都合乎教堂的本质与尊敬。如何利用现代的建筑艺术和材料来完成合乎现代需要教堂,而且带有我国文化色彩的教堂,是建筑师应首先研究的课题。所谓“教堂本地化”,不是像某些人所想像的,采取我国宫殿式或寺庙式的建筑格式就可以了。教堂不应只注意外观的美、是否具有本地建筑的特点与风格,更应注意其神圣性,是否合乎现代的神学思想,是否合乎新礼仪的需要。

最近三十年来,在台湾建筑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教堂,有独立式的建筑物,也有公寓式的小型教堂,大多数是抄袭欧美统式的教堂图样,但是由于财力的不足,很少教堂建筑得雄伟壮观。当然也有少数教堂采取了中国传统式建筑格式,但是这些教堂在外观现内部的设计、装饰等方面,是否真正表达了教堂(教会)的奥迹,值得进一步研究。要想建成真正具有中国色彩,又能表现出中国教会特点的教堂恐怕仍需要一段时间;不过在目前的情形下,对现有的教堂,都可以与建筑师、艺术家合作,将内部重新加以设计、“改装”,使之具有中国建筑物的特色,合乎我国人的宗教情绪,一如台南主教座堂、台北板桥华福堂所做的尝试。对新教堂的建立,一定要对多方面的因素详加考虑与研究,才能达成比较理想、而实用的教堂。

(二)美的圣像

如果我们有机会参观一些天主教国家古老的大教堂,就好像进入一个充满画像、浮雕、细石镶嵌式像、各种雕像的世界,实际上,自从第三世纪始,直到今天,圣像在教会的敬礼中占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。犹太教与回教都反对以人的形象来代表神;但基督的教会却喜欢给教友提供一些圣像,出现于人间,供人瞻仰那“不可见的”,因为天主圣子虽然是不可见的天主,却取人性的形象,出现于人间,供人瞻仰,“使我们在他身上认识降生可见的天主,而向慕那不可见的美善”(圣诞节颂谢词)。这是我们敬礼圣像的神学基础与宗教意义。因此礼仪宪章说:“在圣堂内供奉圣像让信友敬拜的习惯,仍予以保持。”(125条)

甲、圣像与礼仪的关系

实际上,圣像与礼仪的密切关系有以下数点:(1)直接用于礼仪中的圣像:如游行时所用的十字架苦像,或其他圣像,祭台上方供奉的苦像、举行各种敬礼时所供的圣像,如圣心像、圣母像或其他圣人像。这些圣像本身并非我们敬拜的对象,而是圣像所代表的基督或圣人圣女。圣像只是一面镜子,让我们以信德的眼看到实际人物的反映,而予以敬礼,这不是偶像崇拜。东方教会圣堂中向以圣像著名,但是只是平面的画像,从未采用雕塑之像,大约也是为避免趋向偶像崇拜。西方教会则在第十世纪时,已出现雕刻的圣像,这为东方基督徒看来,似乎是将那“难以言喻的”以过分物质化的方式去表达。但是不可否认的,圣像在东方教会的礼仪中似乎占有更重要的位置。(2)用作美的装饰:圣堂内部穹顶、墙上的细石镶嵌式圣像或壁画,以及彩色玻璃窗等为礼仪的举行,形成一种光耀辉煌的气氛。我们举行感恩祭是期待主的光荣显现,也是“预尝”将来的荣耀:“圣体圣事给予我们目后光荣的保证”(礼仪宪章47)。因此,一些罗马式大教堂的圆形天花板或其他部位,惯常绘制默示录描述的天上的情景,胜利的羔羊与二十四位长者(默4211),光荣的十字架,公审判的图像。(3)无声在表白信仰:整个礼仪是信仰的表现,藉着动作、言语、记号等来表达所信仰的真理;而圣像正是一种不发声、无动作的记号,然而它确实是宣讲信仰的一种有力工具,也是助人了解礼仪本质的教育方法。参观一些古老的教堂,可以看到有关圣洗、圣体等圣事的图像,如亚伯尔、亚巴郎的牺牲,默基瑟德的奉献,选民过红海,基督的奇迹……这些圣经故事的图像对教友的礼仪教育都有极大的帮助,尤其在古代时,一般教友不识字的很多,这些图像,一如以上所说,就成为他们学教义不可少的“要理问答”。(4)不可见的事物的反映:尤其在东方教会中,圣像有一种更崇高的任务,它给人打开那“无形世界”的门,它给人启示一咱超越现世的实体,把天上境界显示出来。在某种意义下,圣像也代表着精神实体的临在,因此,在教会中有些圣像虽为装饰用,而有些圣像却特为信徒敬礼用。圣像帮助人举心向上,进入祈祷的气氛,与“那不可见者”进行交谈:这正是礼仪的本质。

礼仪所要求的圣像

要使圣像达到其各种任务,必须具备以下一些条件:(1)真正“美”的圣像:所谓美的圣像不只是线条的和谐、色彩的鲜艳等使人悦目的特点,它应该放射出圣洁之光,信德之光、真理之光。因此,不是一张电影明星照片或画像,头上加上光圈就能成为一帧圣像,可供人敬奉。一如以上所述,它应该真正成为一扇打开的门,使人窥见、体会那精神的美,而不只是停留在视觉的层面上。(2)符合信仰的“圣像”:艺术在表达真理,圣像在表达宗教真理,也就是我们的信仰。因此,那些奇形怪状,或是有碍信徒虔诚、动摇信徒信仰的作品,不应该置于圣堂之中。(3)真正的“圣像”:一帧画像之称为“圣”,在于它能激发人心对天主或对圣人的敬畏爱慕之情,能吸引人更与天主接近,更希望精神的美善;藉着它应该让天主的神圣性渗透人心,转变人心,使人改恶迁善,而得到圣化。

所以,礼仪的圣像应该达到真正“传神”的境界,把天上的真、善、美、圣传播、放射出来,让人分享。如何达到这种理想,宗教艺术家,不仅应该长于绘画的技巧,而且应该藉着沉思、祈祷而能对天上事物、圣人圣女的精神有所体验,才能完成不朽的杰作,真正的宗教艺术作品--圣艺。因此,所谓的中国本位化的圣艺,也不只是将神圣的人物换成中国面孔,配上中国服饰就成功了,仍需要高度的“传神”艺术,这种艺术是需要靠信仰而培养的。

(三)美的音乐

音乐另一种艺术,“有声”的艺术。自古以来,音乐在礼仪中常占着重要的位置。礼仪宪章称圣乐,“尤其配合着言语的圣歌,更变成了隆重礼仪的必需或组成要素”(112条)。因此“普世教会的音乐传统,形成了超越其他艺术表现的无价之宝”(112条)。

在过去,教会只以额我略曲为罗马礼仪的本有歌曲,尤其为歌唱或大礼弥撒,而且是以拉丁文歌唱。礼仪宪章(116条)仍以额我略歌曲为礼仪本有歌曲,与其他相比,仍占有优先的地位。

但是礼仪宪章118119两条,为礼仪中的圣乐却是一项革命:在礼仪行为内(举行礼仪时)也允许歌唱宗教性的民歌,这些歌在以前只能用于举行热心善功(如圣神降福……)时;同时,在传教区,礼仪行为也为各民族的传统音乐开了门;此后,只要符合礼仪的精神,每个地区的教会可用本地语言,出自当地文化的音乐、歌曲、以及乐器来举行礼仪(礼仪宪章119120条)。

教会圣乐这种革新的目的,主要在促进民众主动的参与,“培养各民族的宗教意识……使敬礼适应其民族性”(119条)。自从礼仪宪章公布实施以来,大多数教堂的礼仪已放案了传统的额我略歌曲,而代以所谓的民歌,并且有泛滥的趋势,并没有完全符合礼仪的精神,达到圣乐应有的目标:“发挥祈祷的韵味,或培养和谐的情调,或增加礼仪庄严性”(112条)。因此,目前各教区礼仪中唱歌的情形令人有杂乱无章的感觉,不但未能增加礼仪的美,反而予以破坏。主要原因是:(1)缺少理想的圣歌集:目前国内教会虽几册圣歌集供人选用,但绝大多数的歌曲取自西方教会旧有的歌集,而配以中国文词。现代的一些歌曲也多数取自欧美,很少国人自己的创作;而且一些不适于在教堂演唱的歌曲也收集在某种歌集内,造成圣乐的混乱。正如电影明星相片,头上配上光圈,不能成为圣像;同样,流行歌曲或情歌,配上宗教歌词,也不能成为圣歌,随意在礼仪中演唱。因此,要使我们的礼仪能配以真正美好的圣歌,需要把现存的圣歌集彻底地加以整理,同时也希望我国教会的音乐家能多创作一些合乎礼仪精神,并富有我民族色彩的圣乐。

2)选择歌曲时无一定原则:由于无理想的礼仪圣歌集,因而举行礼仪、尤其举行弥撒时,很难选到适当的歌曲。大多数圣歌集中的圣歌并非专为弥撒圣祭写的,所以用来为“进堂咏”、“奉献咏”……只是代用性质;因而通常在一台弥撒中,我们用一首西式的“进堂咏”代用曲,又用一首江文也圣咏作为“奉献咏”,用现代的一首流行曲作为“领主咏”,礼成式后迥唱大家熟悉的“圣母经”作结束。所以,在同一台弥撒中的圣歌时中时西、忽今忽古,破坏了弥撒圣祭的整体美,怪不得许多人士深深怀念以前拉丁的弥撒曲,一台弥撒或用“天使弥撒曲”,或用“圣母弥撒曲”……总使人感到弥撒各部分前后互相连贯与和谐。这也是组成弥撒礼仪之美的重要成分。礼仪革新以来,国人也有一些创造,大致符合礼仪精神,如李振邦的“弥撒曲集”、“新弥撒用曲”,刘志明的“感恩祭赞”等,这些著作虽为少数懂得礼仪秘圣乐的人士所赏识,尚未能在各堂区普遍采用。

3)缺少领导歌唱人才:近年来我国教友虽出现了不少音乐家、音教授,但是在举行礼仪时,却很难找到全合适的琴师、指挥、圣乐团。因而在许多圣堂,仍是没有歌声的弥撒,又怎能表现出弥撒礼仪的美呢?堂区主任应设法在教友中发掘一些音乐人才,加以适当的训练,来领导堂区教友团体,在主日、庆节弥撒中歌唱。有美的圣乐才能有真正美的礼仪。

(四)美的服饰与用品

甲、美的祭衣

祭服的演变有很长的历史,祭服的制作与当代的艺术也有极为密切的关系,同时通常也与圣堂建筑艺术相配合,因此以前的祭服(包括祭器)也有所谓罗马式、哥德式等。圣礼部曾在1925年禁用哥德式祭服,只准用罗马式。这项禁令已于1957年撤消。

梵二大公会议后,教会不再坚持祭服的款式,而允许各地“主教团依各地区的习俗与需要决定”(弥撒经书总论304条)。近年来,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中已有不同款式的祭衣出现,在我国教会中,也喊出祭衣本地化的呼声。在祭衣的款式改革之前,首先要明瞭祭衣的意义:(1)美化执行礼仪的各级人员:一如在世俗生活的社交聚会或宴会中,各位与会的人士都要身着适当的或规定的礼服,同样在礼仪的聚会中,尤其感恩祭中,各级人员,包括参礼的教友,都应该服装整洁。在欧美 各天主教国家中,教友去参加主日弥撒时,通常都换上赶赴盛会的服装。圣职人员的礼服(祭衣),十几个世纪以来,都是以筘斩质料定制,配以各种珍贵的装饰品、图像等。时代的演变,这种古代的特制礼服,已不为一般现代人欣赏,因此“弥撒经书总论”(306条)有以下的指示:“各种祭服的华美与高貴,并非来自装饰品的过分堆砌,而是由于取用的质料与式样;应废除这宜于神圣效用的饰物。”换句话说:教会在一般情形下,并没有放宽举行弥撒应穿祭服的规定,反之应穿“华美与高貴”的祭服,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“华美而高贵”的祭服。

2)识别各级圣职人员的固有职分:祭衣首先使每位圣职人员暂时隐藏他个人的身份(校长、教授、本堂……),而显示出他在举行礼仪时所尽的职务(主礼、执事、辅祭……)。“弥撒经书总论”(297条)说:“在基督奥体--教会内,并非所有肢体都尽同样的职务。这些不同的职务,因着不同的圣服显示于外。”

3)祭服各部分的象征意义:中古世纪时,对祭服各部分的解释并非真正的象征意义,而是比喻性的(Allegory),如将领带比作“主的轭”,视察披为爱德的记号……。这与象征意义不同:比如所穿的长白衣,这是“所有各级圣职人员的共同祭服”(弥撒经书总论,298条),它具有根据圣经的真正的象征意义:圣洁、光明。在默示录中,人子显示时是穿着白麻衣,天上的军队穿着洁白纯洁的细麻布,得救的人穿着白袍……,在洗礼中,白衣象征基督在末世的婚宴礼服:“羔羊的婚期到了,她的新娘也盛装以待;她获准穿着发光与纯洁的细麻衣,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”(默198)。因此,新礼弥撒特别强调长白衣的重要性。

领带在新礼弥撒中不再提中世纪时比喻性的意义,它只象征司祭或执事的职权。因此,普通情形下,每次举行圣事时,司铎应该佩带。

祭披是举行圣祭之司铎的专用礼服,它加强行祭者角色的重要性和庄严,它的不同颜色指示出所举行的圣祭与不同庆节、与礼仪时期的关系。除了白色以外,红色象征圣神这火,基督之血,以及殉道者的血;因此五旬节、耶稣受难日、殉道者的庆节,均用红色祭服。其他颜色没有特别的象征意义。因此,“关于祭服的颜色,主教团得依照各民族的天赋与需要,而加以决定,并将适应措施呈报宗座”(弥撒经书训导论308条)。

要改革祭服的款式,决定祭服的适当颜色,除了要了解其意义外,仍须注意 主祭的牧灵职务,他在举行弥撒,或其礼仪时,是代表基督,是司祭、主礼、证人。近年来,有不少的神父提倡葬礼弥撒用白色祭披,婚礼弥撒用红色祭披,并非真正的适应本国文化。白色是丧服的显色,但是丧服是应该由亡者子女、近亲穿的,而不是主祭神父穿的;再者,新礼追思弥撒经文特别强调我们对复活的信仰,而让我们高唱“阿肋路亚”,宣扬复活的喜讯。同样,举行婚礼时,依照传统风俗,新娘应穿红色礼服(现在大多数已改穿西式白色长袍礼服),而非作证婚者的神父应该穿的!仔细思考一番,这种适应实在是不伦不类的。

礼仪用品

历代举行礼仪所用的许多物品,如游行时用的十字架、圣爵、圣盘、圣盒、洒小壶、圣体光、甚至弥撒经书及各种礼书等,都表现出高度的艺术。欧洲一些博物院,或古老的教堂中,仍保存着不少古代礼仪用品,大多数是艺术珍品。这说明历代教友如何重视对天主的敬礼。

现代教会不再要求用极珍贵的质料,以制造圣爵、圣盒等,也不严格要求祭器等的式样。但是却要求“祭器应以坚固的和依照各地区的舆论,认为高尚的质料制成”(弥撒经书总论,290条);“祭器可以较适宜的式样与合乎各地区习俗而制成,这是艺术家之职,只应注意使每件祭器合乎指定的礼仪用途”(弥撒经书总论,295条)。“其他次要的用品,也要顺应艺术的要求,并常保持着高尚、朴素和清洁”(弥撒经书总论,321条)。这是教会关于礼仪用品与艺术之关系的指示,也给艺术家指出了工作的方向。

到目前为止,我们的礼仪用品仍多是“进口的”,还没有本地的创作。要使礼仪本位化,这也是一项现在就可开始的工作,弥撒经书总论已给予清楚的指示。

(五)美的礼节

要举行美的礼仪,除了以上所说的客观条件之外,仍需要一个极为重在的主观条件,就是“举行礼仪的艺术”,这是一般神父所忽略的。所有执行礼仪者,也就是礼仪中的角色,应该知道“如何”使礼仪行为本身的进行达到美的境界。所谓美的礼节包括以下几个要素。

1)执行礼仪者(包括主礼、辅礼……以及全体参与者)都应熟悉礼规,熟悉自己的职务。有人把礼仪,尤其圣祭礼仪比作交响乐,乐队的每个成员,都应熟练自己的职务,才能奏出和谐的音乐。因此,为了举行比较隆重的礼仪,主要负责人都应预先对礼节加以练习,好能使礼仪和谐地进行。同时,在礼仪中要按照礼民规,各尽其职,不可越权,也是美化礼仪必要条件。

2)尊重礼规:虽然今日的礼仪不再严格地要求礼节的一致化,并且允许改变某些礼节,以适应本地文化(参阅礼仪宪章,3739条),但是在合法当局作出决定之前,“神父不得擅自增、减,或改变礼仪的任何部分。”(礼仪宪章,22条),经验告诉我们,神父个人所作的改变,往往破坏礼仪整体的美。一个具体的例子:有不少神父大声,或让教友跟他一起诵念领圣体前的准备经文(这原是神父个人默念的),声称这端经文为教友也有好处;但是在不自觉中,却破坏了“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”,与“请看天主的羔羊”两端经文的连贯性。礼规的制订是经过不少学者,艺术家……精心设计的,每部分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意义,在改变之前应先善为考虑。

言语

言语是礼仪最重要的成分之一,包括读经、祈祷、讲道、劝语……。礼仪中的言语,除了歌唱以外,仍分不同的类型:有默念的、有低声诵念的、有高声朗诵的;有独自诵念的,有对答式诵念的;有祈求式的,有宣报式的。礼仪革新以来,似乎很少人注意礼仪中言语这些区别,但是这也是使礼仪优美的重要因素之一。所以要美化礼仪。必须注意下列几点:

1)音调与声音强度必须按照礼仪经文类型有所调整(弥撒经书总论18条)。一般习惯用拉丁文作弥撒的神父,现在举行弥撒或行其他礼仪时,仍保持诵念拉丁经文的方式,毫无音调、强度的改变;而有些神父都常是以大声朗诵,但是却像从前朗诵四书的样子,非常死板,千篇一律。听久了会令人厌烦。

2)应以适中的速度诵念。太快的速度是我人对神圣的言语不尊敬的表现;而速度太慢会令人疲倦、心烦……。举行礼仪的时间是神圣的,应该善为利用,礼仪的美可带给人心灵上的平安、喜乐、慰藉和天主的种种恩宠。

3)发音要清晰、读字要正确。不可能要求每个人学习标准的国语,然而,欲美化礼仪,起码的条件,是清晰地发音,使参礼的人都能听到、都能了解。读错字是在新礼中不可原谅的过错,这种过错会影响听者的情绪,令其分心,也会破坏天主圣言,或祷词的美,甚至有时会造成无知的异端。现在用我国语文举行礼仪,不同于用拉丁文,决不可以速读,也不可以错读,因为大多数教友不谙拉丁文。

动作

除了言语外,动作(身体的举止态度、手势……)是礼节的另一重要成分,也与礼仪的美有非常密切的关系。在举行礼仪时,有行走、站立、坐下、跪下、画圣号、鞠躬、请安、洗手礼、亲吻礼以及每件圣事专有的动作等。如何去作这些动作,如何作得美,需要特别的注意,也需要练习,更需要有一种对美的直觉和意识。要使动作美,应注意以下几点:

1)个人的基本动作:这里所谓基本动作是指有意识的动作,而不是机械式的行动。我们对某些熟练之后,就往往变成机械式,意识中不知道在做什么,常见有神父在成圣礼、圣血后询问辅祭者是否他已经成过圣体或圣血。这是人性的软弱,应努力克服,好使礼节成为真正“人”的行动。

2)举止安详平和:举行礼仪不可作速度上的比赛,急躁中所有的动作,都不会是优美的、高雅的。外在的动作应表现出内心的宁静、平安、虔诚与信心,也是作好各种礼节的基本条件。即使有时作错某项礼节,也不该心慌意乱,不知所措,反而应保持安静,慢慢补救或处理,如同没有发生错误一样。

3)顾及团体:礼仪是团体行动,应保持举止态度的一致。因此礼书中都印有详细的礼规,大家一致遵守,才能表现出礼仪的美。弥撒经书总论(2932条)也给参礼的教友规定了应共同遵守的举止态度,例如何时应起立、坐下或跪下等动作。

结论

本文的主要目的,在唤醒大家的注意,使我们的礼仪举行得更美,我们在努力使礼仪本地化,目的也是要美化礼仪,成为国人所能欣赏,并乐意接受和喜爱的礼仪。美不仅是属于美学的,也是一种神学,美的神学。柏拉图称美是“真”的光辉,因此美也是导向天主的道路,因为天主是最后的真理、是美的源头。找到天主,才能找到真正的美、永恒的美。现世的美只是天主无限美的反映。使礼仪变得更美,也就是使天主的美更彰显出来,使我们更能窥见天主的面貌--美的本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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