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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母无染原罪的问题,是第四世纪,奥思定和贝拉基的原罪之争以后开始的。问题的症结终点是原罪在人类中的普遍性,这样说来,圣母怎么是无染原罪的呢?如果圣母没有原罪,也就没有本罪了,那么圣母也就不需要耶稣基督的救赎了,而这又不符合耶稣基督救赎人类的普遍性了。到了中古世纪,甚至连大神学家圣多玛斯,为了维护基督救赎的完整性和普遍性,也曾经否认圣母无染原罪之说。他认为圣母也需要基督的救赎,所以她也应有原罪。当时,对于原罪的问题,多明我和方济各会各持不同的意见。
方济各会的神学家司各脱神父,他一直主张圣母无染原罪,而极力反对多明我会的托玛斯的主张。司各脱以为保护玛利亚无染原罪,并不降低耶稣基督的救赎。他在巴黎反驳了两百条反论证,维护了圣母无染原罪的道理。他在论证中用了“先赎”的思想。他主张玛利亚隶属于“原罪律”之下,但是她没有受到原罪效果的影响。因此,玛利亚仍然需要救赎,但她得救的方式是特殊的,她得到了“预先的救赎”。所谓“预先的救赎”或“先赎”,就是因着耶稣基督的缘故,圣母得到了“预防性的救赎”,而我们罪人所得的,却是“治疗性的救赎”。从那时起,“预先救赎”的理论,总算维护了圣母无染原罪的道理,同时也维护了耶稣救赎的普遍性,圣母也需要救赎。到了十六世纪时,虽然有人还是主张圣母有原罪,不过,总的来说,大多数的人都接受圣母始胎无玷的看法。在十九世纪中期,既1854年,教宗庇护九世终于宣布“圣母无染原罪”为教会信理。信理的内容是这样的:“至福童贞玛利亚在成胎之初,曾因全能天主的特宠、特恩,看耶稣基督——人类救主的功绩份上完全免除原罪的一切罪污。”
圣母是人,不是神,但是,她在救恩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,甚至超过旧约的亚巴郎。因为天主在她身上,流露了他对人类的计划,而在圣母“无染原罪”特恩里,启示了两件事:首先,人类起初处境并不像今天一样,我们现在是活在一种“不该如此”的境况中;其次,天主对人类的忠诚和爱情是永远不会改变的。
无染原罪对圣母来说,固然是一种特恩,这和她成为天主之母有关。不过,这个特恩之所以奇特,是因为天主以奇特方式,赐给了圣母。事实上,在我们受洗的时候,也获得原罪的赦免。圣母所以被称为“始胎无玷”者。这一特恩告诉我们:人类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无罪的,和天主有密切的来往。这种“洁净无玷”之恩,一开始就赐给了人。可是,人运用了天主赋予的自由犯了罪失落了这“无罪”之恩,沦落到今天这种原来“不该如此”的情况中,以致和天主、和万物、和自己的关系失去了和谐。
虽然人用天赐的自由,失落了“洁净无罪”之恩,可是天主对人的爱是忠诚不谕的,他并没有因为人自由放弃了“洁净无罪”的恩宠,而收回了他的一切恩宠;在人犯罪以后,他仍然把这“无罪”之恩,继续赐给人。所以,耶稣基督建立“圣洗圣事”,以赦免原罪;有建立“和好圣事”赦免了人用自由所犯的一切罪过,使人不断地皈依他,和他、和万物并和自己重修于好。
因此,综合起来说,圣母无染原罪是一种特殊的恩宠,这一特恩与基督降生,及人类的得救有关系而这一信理告诉人类,他们今天所处的境况和最初天主创造人类时的境况是不同的;但天主忠诚不渝的爱,始终要把人类从这个“不该如此”的境况中解救出来,把人类重新带进一个新的境界中。这一境界原是天主创造人类的时候,就为人准备好了的“新天新地”、“新的耶路撒冷”。在那里,没有哀号切齿,也没有罪的阴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