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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来    源: 天主教沧州教区
 作    者: peter
 发表日期: 2021/9/4 11:41:55
 阅读次数: 0
 文章标题: 信仰文摘网文博摘 → 今日省思:莫让法律变枷锁
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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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正    文:
今日省思:莫让法律变枷锁

今天的福音上说:安息日,耶稣经过麦田时,他的门徒掐了麦穗,用手搓着吃。有几个法利塞人说:“为什么你们做安息日不准做的呢?”耶稣回答说:“你们没有读过:达味和同他在一起的人,在饥饿时所做的吗?他怎样进了天主的殿,拿起供饼来吃了,又给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。这供饼原不准他人吃,而只准司祭吃。”耶稣又向他们说:“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”(路加福音6:1-5节)

安息日的法律为犹太人的信仰十分重要,很多犹太人也以遵守安息日的法律为荣。然而任何的法律都有它的局限性,如果只是为了守法而守法,那么法律就失去了意义。

其实任何的法律都应该为人的益处,如果为人无益,那就是恶法。

大学生小闫,发现自己家大门外有个鸟窝,和自己的朋友架了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,养了一段时间后,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,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,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,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。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,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,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,并处罚款。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。

小闫父亲: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,在我们心里,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,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。

热心网友:量刑太重,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。

法律专家: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,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,这叫法律认识,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,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。

大学生小闫因无知而掏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燕隼,却要面临十年的牢狱之灾。十年之牢刑,足以毁了人的一生。为何人们要将法律打造成一个冰冷残酷的牢笼将人束缚其中?

卢梭曾言:“人生而自由,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。”如今这枷锁,被人们冠上“法治”的名号,打造成了如坚冰砌成的牢笼,寒彻心骨。法律专家一再强调法律认识错误不应免责,殊不知,正是法制工作者的不尽责,才让公民屡屡落入“法律认识错误”的深渊。如法制宣传到位,法律专家便不必在以此为由,将无知的犯法者关入法律的牢笼。莫让法律成为牢笼,需要摆脱理性条文的束缚,用温暖的双手融化人心上的那层薄冰,由此迎来春来花发、梅英疏淡、冰澌溶泄的那一日。

古语有云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法制不是万能的,唯有道德才能让人心中有法。

莫让法律成为牢笼,愿于法制的灰色大地上,仰望星空,“华枝春满,天心月圆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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